高中生欠2.4万学杂费被起诉

发布时间:2026-04-10来源:九派新闻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756

4月10日,据法治时报:2022年12月,王某被海南某岛高级中学录取入学,学籍载明其母亲张某为法定监护人。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王某在该校就读并住校学习。经查,王某拖欠2025年春季学期学费2.2万元、住宿费2000元,共计2.4万元。

2025年3月,学校通过微信通知、书面催告等方式多次催缴,王某及其母亲张某均拒不缴纳。经反复催缴无果后,学校于2025年10月21日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查明,王某系2024年秋季前入学,依照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其每学期学费为2.2万元、住宿费为2000元。上述收费标准,学校已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法院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未成年子女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费用属于抚养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王某拖欠的学杂费产生于其18周岁之前,彼时其母亲张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支付该笔费用。最终,美兰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承担2.4万元学杂费的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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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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