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被举报卖淫遭开除获赔11万
发布时间:2026-07-01来源:大河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618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例:一名女护士被匿名举报非法性交易,医院以“生活作风不正当”为由将其开除。 2013年7月,叶某进入医院工作,岗位为护士,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25年5月,医院收到群众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了一份叶某与案外人“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黄某:那开个房等我?叶某:转钱给我,就可以。黄某遂转账给叶某。叶某:我没钱了,等会再给我500哦,我现在去开房。黄某:我10点半到八步。叶某:现金哦,一分钱都没有了,还钱,还差1000多。黄某:你开房洗澡。叶某:10点半前去到。黄某:我一个小时到。叶某接收了黄某的微信转账。 医院收到该微信聊天记录后,未向公安机关报警。2025年6月12日,医院人力资源部向工会发出《关于拟解除叶某劳动关系的通知函》。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医院没有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叶某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医院主张叶某存在非法性交易,法院不予采信。虽然叶某与案外人的微信聊天涉及开房、金钱,但不能据此认定双方即存在非法性交易,与恋爱中的异性亦可能存在该情况。再次,医院依据《职工奖惩管理制度》解除与叶某的劳动合同,但叶某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且叶某的私人生活并未影响医院声誉,叶某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综上,一审判决如下:医院向叶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032.88元。 医院不服,称其未报警是出于对医院声誉及叶某名声的考虑,但不能以此否认其涉嫌从事卖淫活动。于是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从微信聊天内容来看,不能证明就是性交易,也有可能是恋人之间行为。医院称与叶某进行过谈话核实,确认叶某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行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医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审认定系违法解除并无不当。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责任编辑:陈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