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家长 普惠托育服务怎么收费?最新官方指导价来了!
发布时间:2026-03-20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刘文君浏览量:1891
近期,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公办、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收取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那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后,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如何确保群众真正“托得起”?3月19日,在省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就社会关注的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介绍。
新闻通气会现场 杨丽介绍,按照《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我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包括:暂未出台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前,根据班型不同收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70%;属地出台基本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后,基本服务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通知》出台后,普惠托育机构范围更加清晰。杨丽表示,《通知》明确普惠托育机构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关于政府指导价如何制定,杨丽介绍,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基准服务收费标准和浮动范围,坚持非营利原则,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后的服务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机构办托成本、当地收入水平、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杨丽强调,下一步,四川将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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