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小区业委会公告中现“11岁委员”

发布时间:2025-09-05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883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福州市鼓楼区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名单公告中,一名年仅11岁的在读小学生赫然在列,被标注为“业主委员会委员”。这一情况迅速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质疑“未成年人如何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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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从网友发布的网帖看到,该小学生的姓名、年龄、就读学校等信息清晰显示在业委会成员名单上,身份一目了然。不少网友感到诧异,也有人引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条款,强调委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确认该小区业委会名单确实出现了11岁委员,“情况属实。”不过对方解释称,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是因为该房屋的产权人登记在小孩名下,实际工作中,业委会事务均由其监护人代理完成,相关委托代理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记者进一步向涉事小区所属社区居委会求证。工作人员介绍,这名小孩的奶奶长期担任该小区一栋楼的楼长,日常工作兢兢业业,并得到居民认可。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时才了解到,因为奶奶的孙子读书需要,其居住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孙子名下。为妥善起见,社区当时就向辖区法院及上级政府部门咨询过意见,确认监护人可以代理履职。随后,孩子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正式将业委会事务委托给奶奶处理。

该工作人员强调:“业委会选举和备案都有严格程序,不存在让未成年人真正独立履职的情况。之所以出现‘11岁业委会委员’,是因为业主名义上是孩子,但实质上是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在履行相关业委会职责。”她还补充说,小区老居民对此事了解清楚,新搬来的住户可能一时不知情,社区都会及时向大家出示相关代理文书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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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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