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官方通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

发布时间:2024-07-05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浏览量:1856

近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引发舆论关注。公开信息显示,此人2022年至2023年报名了超过10场在全国多地举办的学术活动,但我国却并没有“辽宁理工大学”这样一所学校。有记者联系了与“辽宁理工大学”名称相近的两所高校——辽宁理工学院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两校均否认有此人。

7月4日,辽宁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

近日,针对网络反映疑似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

目前,经研究决定,我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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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近日,记者接获多个领域的学者爆料,一名自称“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的人士,近年来频频参加多地传统文化、思政教育、新闻理论研究、法学等领域的学术论坛。此人还以“魏鑫”“魏新”等化名公开活动,并自称拥有辽宁理工大学文化旅游学院教授、辽宁理工大学体育学院老师、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等头衔。

直到2023年10月,这名“魏新河”还曾以“辽宁理工大学客座教授、辽宁省乡村振兴专委会副主任”的头衔参加了西南大学举办的“梁漱溟先生诞辰130周年纪念座谈会”。

我国并没有一所“辽宁理工大学”,与之名称相近的两所高校是辽宁理工学院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6月28日上午,记者致电辽宁理工学院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两校校办,咨询是否有名叫“魏新河”“魏鑫”“魏新”的教职人员,两所学校均表示没有上述名字的教职人员,且不知道有人使用“辽宁理工大学”头衔参加社会活动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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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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